关于转发市文明委《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五个一”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栏目管理员   发布日期:08-05-22 08:34:22

    局属基层单位党组织、机关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各级党组织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水平,促进文明单位的健康发展和示范带头作用,按照2008年全市房产工作总体安排。现将市文明委《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五个一”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房产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四文明办[2008]2号文件要求,把创建“五个一”活动作为一项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成立创建“五个一”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落实到位。

    二、加强活动的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全局中心工作为重点,围绕“改革、服务、发展”的目标,制定创建“五个一”活动方案,分步实施、逐步推进、逐项落实,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归纳、推广、交流创建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局网站所提供的平台,宣传创建活动,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上新台阶。各单位在5月8日前把本单位制定的创建活动方案报局党办。

    三、强化督促检查。精神文明创建“五个一”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载体和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完善创建活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创建活动质量。在活动开展中,局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与“‘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将一同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年度文明单位复查验收结果相结合。同时,作为评选省市、局级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

    四、促进工作,抓好“五个结合”。各基层党组织要把“五个一”创建活动与全市房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和谐班子,建立和谐队伍结合起来;与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系统,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结合起来;与政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扎实工作,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促进房产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五、市房产局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子联

    副组长:王登伦、武艺、曲明威、付忠海

    成   员:宋来瑾、杜晓辉、王春寅、石 岩、梁玉柱

             于庚堂、黄金生、任利军、吴洪韬

 
 
 
 
 
 
中共四平市房产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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