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国家、省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厅制定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已印发给各地。各地在收悉工作方案后,迅速启动,着手落实,在本地区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相关科室学习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研究省住建厅下发的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迅速成立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成立领导小组,初步建立了上下联动机制。按照省厅工作方案要求,截止到2009年10月14日,各市州建设管理部门具体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已全部上报省住建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四平、通化、白城等地按照厅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时间内及时上报工作方案。除长春市外,现吉林、延边、四平、通化、白山、辽源、松原、白城、长白山管委会均已形成正式文件并印发给本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9年10月19日,各地建设项目统计报表已全部上报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地组织参加电视电话会议情况。10月14日下午2点在长春市青岛路电信局电视电话会议中心,召开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地能够按照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前要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准备,做好分会场各项工作,确保了电视电话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会后统计,全省各地参加电视电话会议总人数为1910人,其中主会场参会人数为81人,分会场总参会人数为1829人。绝大部分分会场都保证了较好会议秩序,人数很多,尤其是长春、吉林、四平、松原、辽源、双阳、辉南、柳河、敦化等地组织得力,主要领导都到会,分会场参会人数达70人以上。但也有一些地区主要领导没有到场参会,个别分会场人数稀少,组织不力,如安图、通榆分会场仅3人、大安5人。
四、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由于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不到位,专项治理工作人员不足,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不能及时按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是部分地区未能建立横向协调机制,本地区专项领导小组成员仅局限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协调好相关配合部门。
三是部分地区县(市)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还没有正式启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