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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灭失登记
发布人:栏目管理员 发布日期:08-11-06 14:04:00
一、房屋灭失登记定义:
是否指因天灾、战火或认为拆除而致使房屋不再存在。
二、房屋灭失登记证件:
1 灭籍申请书
2 房屋所有权证
3 产权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
4 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5 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工作时限:2天
主办单位: 四平市房产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平市房地产市场信息中心
地址:四平铁西区公园北路937号
联系电话:0434-3231147 邮编:136000
邮箱:yuhong_666xinci@sina.com
吉ICP备:0600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