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
局属单位
办事指南

 

 

租赁变更登记
发布人:栏目管理员   发布日期:07-12-27 09:56:33

一、租赁变更登记定义:
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在征得出租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并且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的行为。
二、赁变更登记证件
1 、已取得合法房屋产权证的
2 、产权无争议,共有产权房屋应取得共有人同意材料
3 、租赁变更协议或合同书
三、收费标准
1 、住宅租赁按套收取,每套住宅年收费100元
2 、非住宅按年指导租金标准收取1.4%(年租金不得低于100元)
四、工作时限:即时

 

主办单位: 四平市房产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平市房地产市场信息中心
地址:四平铁西区公园北路937号
联系电话:0434-3231147    邮编:136000
邮箱:yuhong_666xinci@sina.com
吉ICP备:0600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