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
局属单位
办事指南

 

 

现房抵押(单位)
发布人:栏目管理员   发布日期:07-12-27 14:13:36

一、现房抵押(单位)定义:
是指以自有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二、现房抵押(单位)证件
1 房屋所有权证
2 土地使用证
3 营业执照
4 代码证、单位公章
5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6 股东大会决议、集体企业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国有企业需上级主管及机关部门意见
7 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抵押价值协议书)
8 借款合同
9 房地产抵押合同
10 银行认可书
11 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12 委托书
13 验证单
三、收费标准
1 、抵押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 、抵押手续费(0.8‰)
四、工作时限: 2 天

 

主办单位: 四平市房产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平市房地产市场信息中心
地址:四平铁西区公园北路937号
联系电话:0434-3231147    邮编:136000
邮箱:yuhong_666xinci@sina.com
吉ICP备:0600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