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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新建登记
发布人:栏目管理员   发布日期:07-12-27 10:05:06

一、租赁新建登记定义:
是指房地产权利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地产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的行为。
二、租赁新建登记规则:
1 、房屋产权证
2 、产权无争议,共有产权房屋应取得共有人同意书面材料
3 、租赁协议书或合同书
三、租赁新建登记证件
1 、已取得合法房屋产权证的
2 、产权无争议,共有产权房屋应取得共有人同意
3 、租赁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四、收费标准
1 、住宅租赁按套收取,每套住宅年收费100元
2 、非住宅按年指导租金标准收取1.4%(年租金不得低于100元)
五、工作时限: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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